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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

发布日期:2025-04-20 点击:

马院 [2025] 6

为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,切实提高学院教学工作质量,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教学工作例会的性质及目的

教学工作例会是由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主持,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、教务员等参加的定期工作会,其目的是沟通、交流、讨论、研究、协调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。

二、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和任务

1.贯彻落实上级单位、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、决定和指示。

2.通报学院有关教学管理改革方面的动态、信息。

3.讨论确定学年、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及与教学管理、教学改革相关的重大事项。

4.研究、布置新学期教学任务、期中教学质量检查、期末考试工作及教学质量奖评选等工作。

5.通报、交流、总结日常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,互通信息,协调教学运行管理,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出整改措施。

6.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。

7.协调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
三、教学工作例会的时间及参会人员

会议时间:每周召开一次,周

参会人员: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、办公室人员(办公室主任、教务员)。根据需要可扩大至其他相关人员。

四、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与管理

1.教学秘书负责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与管理(其中包括准备会议文件、资料、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等)。

2.教学秘书负责收集、整理好议题,向院长汇报,确定议题,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者。

3.与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。若因故不能参加,需向院长或副院长请假,并指定人员参加。

4.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须认真传达,及时贯彻执行。

五、其他

1.如遇特殊情况取消例会则另行通知。

2.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马克思主义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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